1、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月2日)
到2025年,完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国家、区域、省、市、县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慢慢地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的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加快建设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能力建设,鼓励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3、工业与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建议(1月18日)
研发融合数字孪生、脑机交互等先进的技术的高端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打造智能适老的医疗健康终端,提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质量鼓励探索在医疗康复等典型领域的应用。
到2027年,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5、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5月6日)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按标准新增一批重症医学科床位,满足大规模紧急救治需求。
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优化工作程序。
7、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5月20日)
继续大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区域协同,指导和推动地方规范开展集中采购工作,支持和协调有意向有担当的省份牵头,各省参与,有明确的目的性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形成国家组织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5月29日)
加快高端医疗设施创新应用,鼓励拔尖医院重大医疗设施配置升级,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支持县级医院医疗设施达标提质,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支持省域医学高地设备更新扩容和数字化转型,加快城市医院老旧设备淘汰更新,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响应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传染病病原体检验测试能力,、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及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9、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6月6日)
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
10、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6月13日)
要推动健康消费发展,这中间还包括研发融合数字孪生、脑机交互等技术的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
11、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7月22日)
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是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的重要举措。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
1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7月24日)
统筹考虑不相同的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
13、国家药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8月26日)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14、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关于快速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水平发展的意见(8月26日)
到2030年,除人口小县外,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发展环境更优化,设施设备更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细化,引领县域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地位更突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更好地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15、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9月2日)
指导目录涉及内窥镜计算机手术系统、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装备(PET/MR)、质子治疗设备、体外膜氧合系统等多款高端医疗设备。
16、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9月2日)
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本通知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1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9月10日)
鼓励合乎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获取医疗健康领域经营许可资质,更好支持医疗健康领域设备更新需求,同时防止变相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深挖成员单位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电设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机械、教育文旅医疗设施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8、国家工信部及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9月10日)
通知明确2024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申报条件、推广应用要求及工作程序。
19、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10月18日)
通知提出,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有关要求,规范设置建设老年医学科,在床位、设备、人员等方面加强建设,到2027年末,力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
20、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10月30日)
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做动态监测。
21、国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质量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2月5日)
需在中国境内生产并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国家财政部: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12月26日)
通知指出: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优质优价采购,财政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